為深入推進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著力構建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不斷提高城投公司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領導水平和拒腐防變能力,確保公司健康發展和干部職工隊伍健康成長。
(二)基本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以改革和發展統攬公司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
堅持主要領導抓總,分管領導抓塊,職能科室包項的工作思路,嚴格考核,落實“一崗雙責”,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堅持標本兼治,注重預防,發揮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綜合治理作用,立足于近期目標落實,著眼于長效機制建立,既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堅持懲治腐敗,又著力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和權力運行監督體系,突出教育的實效性,制度的規范性,監督的有效性,懲治的威懾性。
(三)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適應公司發展目標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使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針對性更強,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更加嚴密,權力運行的監控機制更加完善,懲防措施更加有力,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公司黨風明顯改進。
一、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一)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點。以領導干部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學習教育,強化領導干部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的意識,筑牢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以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為重點,深入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夯實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基礎。
(二)明確反腐倡廉教育內容。以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為根本,以艱苦奮斗、廉潔勤政為主題,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目標,深入持久地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學習教育、進行理想信念、法律法規、優良傳統教育。認真學習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論述,認真學習黨章等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學習中央《廉政準則》,加強黨性修養和從政道德修養,增強法制觀念和紀律意識,打牢廉潔從業的思想政治基礎。
(三)豐富反腐倡廉教育形式。積極開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學習教育活動,認真組織實施每年的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活動,集中完成年度主題教育內容;結合領導干部和企業工作人員升遷、輪崗、掛職鍛煉,適時進行廉政教育培訓;落實干部任職前廉政談話制度,對有苗頭性問題的領導干部及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及時進行誡勉談話,結合專項整治工作,對腐敗易發多發的工作環節和關鍵崗位的工作人員,強化法規法紀教育;堅持先進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結合,把反腐倡廉教育貫穿于干部培訓、選拔、管理和使用的各個方面,不斷提高各級干部及工作人員的拒腐防變能力。
(四)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機制。要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黨委、黨支部和群團組織的作用,綜合運用網絡、集體學習和領導干部匯報黨風廉政工作等形式,積極推進公司廉政文化建設,大力弘揚廉政文化,倡導廉政道德,營造廉政氛圍,增強廉政意識,形成多層次的廉政文化宣教格局,增強宣傳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滲透力,促進廉潔勤政之風進企業、進家庭。
二、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制度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保障作用
(一)健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圍繞全市城建事業發展的目標、權力運行的主要環節、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認真開展工作調研,加強源頭治理預防工作。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完善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健全以工作業績為核心的年度考核評價體系,建立領導干部廉政檔案。
(二)建立完善權力制約制度。要嚴格干部任免程序,完善公開競爭、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全面醞釀、會議決定、任前公示等制度。對擬提撥任用的干部,堅持廉政談話制度,對新任職的干部都要進行任前廉潔自律談話。堅持和完善重大決策事先討論、事中監督、事后評估制度和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干部推薦、干部考察和干部任免責任制度;落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落實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和預防職務犯罪制度。
(三)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管制度。加大對《招標投標法》執行的監察力度,公司成立招投標領導小組和招投標監督小組,加強對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及工程結算等的管理。
(四)完善財務管理監督制度。嚴格執行財務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定,加強對重點工程款支付的監管,規范單位福利獎金發放,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和亂發獎金補貼的行為。
三、加強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一)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檢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的情況,并將其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干部群眾民主評議的主要內容。堅持對貫徹民主集中制及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開展對涉及全局性問題、重要干部推薦任免和獎懲等方面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黨委、行政議事規則、決策程序的貫徹執行,反對和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加強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的監督。重點治理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干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權謀私問題。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民主生活會、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和述職述廉等制度。
(二)加強對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權力行使的監督。加強對人、財、物的管理。強化干部選拔工作中群眾推薦、民主測評、任前公示、考核任免等環節的監督,防止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拔。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房屋銷售管理。
(三)建立健全權力監督體系,提高監督的整體效能。加強黨內監督。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強化黨委監督職責,堅持民主集中制,加強黨內監督建設;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公司黨委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能,黨委領導要按職責分工加強對分管部門、特別是單位、部門、科室主要負責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保障黨員權力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情況的督促檢查。加強行政監督。各部、各職能科室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政府重點項目、實事項目專項資金運用的監管。公司黨委將加強對職能科室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等活動中的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提高公司工作效率。
四、加強違紀違規案件的查辦,切實保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一)進一步加強信訪舉報工作。拓寬群眾舉報、投訴的渠道,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或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排查,處理上報。搞好群眾信訪的分析鑒別,注意從舉報中發現案件線索,又要防止誣告,保護黨員干部敢抓敢管、干事業的積極性。
(二)嚴查不正當交易行為。堅持治理建設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重點查處工作人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房產交易等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發生索賄受賄行為,以及給予、收受回扣等違反職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重點查辦在工程招標投標、項目發包分包、材料設備采購、項目預決算、項目驗收以及追加投資、資產評估等環節上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
五、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確保懲防體系建設落到實處
(一)全面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納入各單位、各部門、各科室全年總體工作之中,按照“一把手”負總責的要求,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的要求,抓住容易產生腐敗問題的薄弱環節,結合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層層分解,明確責任,抓好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檢查考核,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不好的單位、部門、科室,實行一票否決。